2016年1月30日星期六

女奴自评报告

SM需要更多的理解

知道什么时候起,虐恋这个词成为了SM的代名词,发明虐恋这个词的人所用的“虐”和“恋”的隐性内涵给后面接触SM的人留下了太多的悬念。

对于新接触SM的人来说,可能会从字面上直接去理解,不过也会有三种理解方式,一种理解是因恋而虐(对人),另一种的理解是因虐而恋(对事),还有一种理解就是虐和恋结合到一起。(对人和事)

其 实对于SM的理解和生活中去把握的方式存在着多样化也无可职责,有的人喜欢用主奴的形式去理解SM,有的人用主人与狗的形式去理解,也有的人以施与和接受 的形式理解,更有把SM看做艺术的人,其实都是围绕着一个最关键的主题——就是通过性的刺激来达到精神的满足和享受。这就是我认为的广义的SM的定义!

在 SM圈子中,大多数人只是以自己的理解方式去看待SM,可能会对其他方式的SM产生不认同的心理,真的没必要。既然大家认为自己的方式是SM,又都来到 SM圈子之中,何必去排斥别人的思想呢!我们的目的是找自己追求的方式和能满足自己追求方式的人,至于怎么处理人与人的关系,那是每对SM组合自己去考虑 的事。当然SM是一种法律边沿的东西,如果有人说QJ之后再把M杀掉会感到很刺激,我们绝不会承认他,因为他所做的事会让法律和道德同时来制裁和谴责 SM。除了那些极端的容易造成伤害性质的行为,只要人与人之间都能认同,并且是以非传统方式带来的肉体和精神刺激的方式来获得享受的行为,都可以认为是 SM。这样SM的容纳性就更广泛了,也会被更多人认同,更多人的认同才容易被社会所理解和接受。

调教女奴的五项原则

调教之一:站立
女奴首先要明白在主人面前如何站着。双腿紧张,不知所措,颤颤危
危,垂下的手不知放在那儿好,一会捏捏裤子,一会儿又抓住裤缝线,手
里汗浸浸的,一会儿手指又用力摸着大腿外侧,双腿用力地向内颤抖地夹
动。总是低着头,看着自己脚尖。光着脚时,双脚尖紧张地对着磨擦,心
里怯生生的。时刻都怕主人突然间责骂奴儿、鞭笞奴儿、呵叱奴儿。有时
奴儿会不注地抬起眼睑可怜巴巴地看着主人,然后眼睛又漫无目的地扫向
他处,最后落在脚下。浑身酥软,心好象总向出跳,血液在血管中激烈地
流动。有时屁股和大腿一抽一抽抖动。全身都处在一种紧张的状态。内心
当中充满怯懦、羞涩、紧张、无助、惧怕。有一种随时都想躲避什么,可
又无法避开的感觉。主人尖锐、犀利、嘲弄、威严、可惧、看透了奴儿心
思的眼神让奴儿害怕,也让奴儿向往。当奴儿可怜巴巴看着主人的时候,
透出乞求、怯懦、渴望的眼神,游离着无助的神态。在主人面前总是紧张
地、急促地喘着气,双乳微微地起伏。
当然这些只是表象,关键是奴儿要用心体会,心到了,也就体会到了。
心底里把主人当作至高无尚的神,心中的上帝,灵魂的主人,爱的归宿,
情的寄托。奴儿就是一个可怜的、悲悲切切的、满身心只有主人的淫贱
的、时刻都想着主人的、听命的女奴隶,主人的奴隶!怯生生地站在那里
等待着主人蹂躏、羞辱、责骂、训斥、紧缚、鞭笞等等灵与肉的虐待。
奴儿时常都要思念着主人,在心里默默而语:“我是主人淫贱的奴
隶,我是属于主人的,我的灵与肉都是主人的,主人是我的精神的统治
者。 ”

调教之二:跪拜
当奴儿懂得象一个真正的奴隶一样在主人面前站着的时候,主人命令
奴儿跪下时,奴儿就会很自然了。跪拜是在找奴性的感觉。下跪一般在三
种情况下执行。一是主人命令奴儿跪下时,二是主人吓斥奴儿时,三是奴
儿惧怕或恭迎主人时主动下跪。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没有理由,奴儿想跪。
一般情形下,是在没有外人的情况下下跪,特殊情况下,主人也会让
奴儿在主人的朋友面前,或众多不认识的人(生人)面前下跪。这要视调
教的深度和安全程度而定。
主人要求奴儿有两种基本跪法给主人下跪。一种是跪下后,屁股坐在
脚跟上,上身向前,两手抓在地上就象一只发骚的小母狗
的坐姿,意念想着主人,随时听命主人,乖乖地、臣服地跪在那儿,
眼睛注视着主人的脚。另一种是跪下后,两手抓向前方,屁股与头同高,
重心在四肢上,就象一只发情的骚母狗的站姿,眼睛在地上游走,心系主
人,耳聪神会,听命于主人,随时向前爬行,发情、发骚、发贱地跪爬在
那儿。
以上两种是最基本的跪姿,在基本跪法的基础上,奴儿还要会其它的
变形跪法,如侧跪、卷曲着跪、蹶着屁股跪等等。这要看奴儿被调教的程
度和奴性程度而定。
但不管是什么样的下跪,要达到的目的就是让奴儿在主人的脚下臣服、低
下、屈辱、下贱。让奴儿产生崇拜、受辱、爱戴、尊上、恬不知耻、卑贱
下流的多重心理。
主人在时,无论在什么情形下,奴儿没有得到主人的允许是不能坐着的,
要么站着,要么跪着。

调教之三:躺卧
奴儿在主人面前的卧姿是这样的,侧着身子,使身体卷曲着侧卧在那
儿,最好是脱掉身上所有的衣服侧身卷曲着卧下。侧卧是在主人放松、休
闲的状态下执行。例如,主人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时,奴儿卷着身体侧卧在
主人的脚边。再比如,主人累了想睡一会儿,主人在床上躺着,命令奴儿
侧卧在床边的地毯上,陪主人睡会儿觉。主人想让侧卧的奴儿得到是一种
安逸、满足、羞怯、屈从、训服的感觉。奴儿乖乖的、怯怯的卷曲着侧卧
的胴体,散发出的强烈的奴性,会让主人兴奋、满足、欢乐。
仰卧地躺下和腹卧地趴下是奴儿被强迫时不得不如此的,是在主人对
奴儿施行肉体虐待的时候不得不做的姿势。比如在捆绑奴儿的时候,主人
有时就会命令奴儿躺下或趴下。奴儿从中寻求一种任主人摆布的、听命主
人虐待的心理,还有就是强迫、强制、逼迫的欢乐。
无论是站立、下跪,还是侧卧,奴儿在执行的过程中,既是自愿的,
又是被强迫的。奴儿在痛苦的执行和被强迫的屈从中,得到欢愉,主人在
欣赏奴儿的痛苦和征服中,也得到欢愉。施虐者和被虐者逐渐地走向一
致。
虐待就是主奴双方不断体验、不断升华的过程。

调教之四:行走
行走也要体现奴儿的奴性。主人和奴儿同行时,在公共场所或有他人
存在的时候,主人在前走,奴儿跟随在主人的侧后,或差半步或差一步,
绝不能超过主人。奴儿在跟随时体验着主人的淫威。奴儿是主人的附属
品,被带在屁股后边,感受着服从、依顺、胆怯、害怕和低贱。
只有主人和奴儿且在室内的时候,无他人在场的情况下,奴儿只能爬行。
不然就会受到主人的惩罚。主人看着奴儿卑贱的身躯在地上爬着,感受着
奴儿的屈从、下贱、淫荡、臣服、乖巧和可爱。

调教之五:亲舔
从心理和行为两个方面奴性调教达到一定的程度后,亲舔主人才能成
为奴儿的渴望和享受。主人的身体是不允许奴儿的手脚随意触摸的(除非
主人允许)。用嘴亲舔主人是奴儿被训服的一个重要标志。在没有得到主
人允许的情况下,主人的上半身是不能亲舔的,就是在主人的允许下,也
只能亲亲主人的面颊或手。主人的下半身是奴儿得到慰藉、享受虐恋的圣
地。奴儿首先要亲舔的就是主人的脚,其次是主人的屁股和屁股眼,再次
就是主人的阳具和阴囊。舔主人脚是在表达奴儿的臣服、亲善、温顺,表
达了渴望被主人奴役的欢乐心情,服服帖帖拜跪在主人的脚下尽情亲舔、
吸吮。舔主人的臀部和屁眼是奴儿在体验卑微、低下、不要脸、下作的情
愫。奴儿亲舔和吸吮主人的鸡巴和鸡蛋是想唤得主人的欢心和爱戴,体现
了奴儿的不知羞耻、淫贱、荡妇淫娃的骚情,成为主人的一只发情、发
贱、发骚的小母狗。
奴儿是主人的玩物、骚货、贱妾、情妇,主人要把玩和亲吻奴儿肉体
的任何部位,统治奴儿的灵与肉,让奴儿在强迫中亲舔,在痛哭在呻吟,
在奴役中兴奋,在虐待中高潮

主奴契约书

内容:. )奴隶的角色 
同意透过所有方法,完完全全将自己交给主人,没有地点、时间的限制。无论在任何状况之
下,奴隶都不能任意的拒绝服从没有危险的惩罚命令。除非情况在奴隶的否决条约权限以内(
参见条约 2.)。奴隶也同意,一旦开始实行这合约,自己的身体将属於主人所有。奴隶必须
同意在本身的能力中,充分地使主人高兴、满足,因为现在奴隶存在的唯一目的,就是为满足
主人而存在。以下: 
1.我想要成为由主人所支配下的奴隶,我要将自己的所有都交给主人,主 
完全 的控制我,和告诉我该做什么,我服从主人并使主人满意。 
2.我提出紧缚要求,用围巾、绳索或皮革手铐紧紧的抑制我。 
3.我被主人羞辱和虐待,我只是谦卑的奴隶比狗还不如,我崇拜我的主人。 
4.我因为淫秽所以严格的遵守纪律,主人命令:“脱裤子!”我就顺从的脱  
下趴好让主人打我屁股。 
5.主人希望有马桶奴隶为主人服务,命令:“奴隶!喝我的尿,嘴张开我想  
大便。”就算有如此要求我也愿意。 
6.使我疼痛是主人的目的,为了满足主人的欲望,我愿意受到任何的伤害。 
7.我是奴隶需要接受训练。主人将要按照主人的要求训练我的行为举止。  
8.我是主人的宠物,主人有可能使我像动物一样表现,对待我的方式也一般。  
9.对於我的主人来说,我的身体的某一些部分,是虐待、拷打和发泄的物体, 
例如乳头。 
10.我的主人极其胁迫和控制我感觉到什么,在整个期间我将感觉到恐惧、爱、 
崇拜和其他的激烈情感 。

( 2. )奴隶的否决权 
奴隶握有否决权,在适当的情形之下,这权力超出女主人所下达的任何命令,可以直接拒绝
服从命令。但是要处於下面的环境中,才可以恳求这个权力。 
 (A) 命令与任一现行法令有所抵触,或有可能导致罚款、逮捕或告发。 
 (B) 命令对於奴隶的现实生活,可能产生极端的损害。例如:失去工作、引起 
家庭压力....等等。 
(C) 命令可能对奴隶的身体,产生永久的损害(参见条约 6.)。

( 3. )主人的角色 
主人接受奴隶的身体、财产拥有的责任。因为主人长久的拥有这个奴隶,所以必须答应关心
奴隶,为奴隶的安全和福利做好安排。主人也接受托付,恰当地对待奴隶、训练奴隶、惩罚奴
隶、爱护奴隶。并且以自己认为合宜的方式,来处理、使用这个奴隶。以下: 
1.我要支配我的奴隶,和控制他每个行动,他必须愿意屈服於我。 
2.我要强迫我的奴隶屈服於我,他开始可能挣扎,但是我知道最终他将让步。 
3.我想要拍打或者鞭打我的奴隶,为了加以色情的惩罚。 
4.我必须惩罚我淫乱的奴隶,他很坏应受到我的惩处。 
5.我喜欢看见我的奴隶变装或者全裸,对我摆出性感的姿态,我可能要他为 
我手淫。 
6.我要拥有戴项圈的奴隶,他必须做我所说的任何事。 
7.我要求与我的奴隶交换角色,他试图控制我,但我还是征服了他。 
8.我要把我的奴隶施加束缚,绑起来之後,就可以做我想要做的任何事情。 
9.我要使我的奴隶处於,令人兴奋的羞辱处境,或者取女性化的丢脸名字

10.我要我的奴隶成为厕所奴隶,当我的马桶。 
11.我要用对待畜生的方式,来对待和训练我的奴隶。 
12.我要制定一些,我发现有意义的典礼、仪式,加以训练我的奴隶。 
13.我有些特别的迷恋物,我要我的奴隶来迎合它。 
14.我要玩弄我的奴隶的感情,在整个期间使得他感觉到恐惧、崇拜、性欲和  
其他的激烈情感 。

( 4. )惩处 
奴隶同意接受,主人所决定的任何惩罚,无论命令认真与否。

( 5. )惩处的条例 
惩处奴隶是受几个设计好的、保护奴隶的条约所控制,以避免故意滥用造成无人照料的肉体
损伤(参见条约6.)。惩处时必须注意到,避免产生永久的损伤,以及避免事後形成不健康的
情形: 
 (A) 在任何时候都不可以出血,有出血情况,惩处必须立即停止。 
 (B) 烧烫奴隶的身体。 
 (C) 心跳、呼吸的衰竭。 
 (D) 引起内出血。 
 (E) 丧失意识。 
 (F) 长时期拒绝给予生存必需物,例如食物、水、 日光。

( 6. )永久的身体损伤 
既然现在奴隶的身体,全部属於主人所有。主人就有责任保护,避免使这身体产生永久的伤
害。在惩处的过程、或意外事故、或其他有关奴役的活动之中。万一造成奴隶永久的伤害,应
该顺应奴隶的要求,立即终止这份契约。 
将下列决定作为永久的损伤标准: 
(A) 死亡。 
(B) 任何涉及机动性或功能的损害,包括骨折。 
(C) 任何皮肤上的永久痕迹,包括疤痕、烙痕及刺青。〈除非奴隶接受〉 
(D) 毛发的任何减失。〈除非奴隶接受〉 
(E) 任何永久的刺穿。〈除非奴隶接受〉 
(F) 能导引上面所述结果的任何疾病,包括性病。

( 7. )其他 
没有主人的许可,奴隶不得寻求任何其他的主人、恋人、或涉及其他与性有关之事与物。如
有上述行为,将遭受最严厉的惩罚。但女主人可以找寻其他的奴隶或恋人。主人可以将奴隶送
给另一个女主人,但是新主人也要接受这个契约的规则。 
若是有此情况,主人有义务告知新主人这些指定的条款,所有的规则都受此契约管制。

( 8. )保守秘密 
在任何情形之下,未得到对方同意,此事不可告诉其他人知道。

( 9. )契约的修改 
这份契约不可能更改!除非女主人和奴隶双方都同意。 
如果更改这契约,任何的变更都必须清楚地签名,和记下确定的时间。

( 10 )契约的终止 
任何时候,都可以由主人终止这个契约,但绝不会由奴隶决定,除了在特别情况以外(参考
2. 5. 6. 8.款)。若终止以後,奴隶所有物的证据,包括这个合约,都将被损毁。但所有器
材、配件和财产都将属於主人,除非她愿意共同分享。

( 11 )奴隶的签名 
我彻底的了解这个合约的全部内容,我同意和接受她要求拥有,我的身体之所有,我也知道
我身为奴隶将被指挥、训练和惩罚,确实的服从。我承诺就我的能力所及,全力满足主人的欲
望。我理解我在这个合约中,除了如条约所述以外,不能取消这个合约。 
签名:

( 12 )主人的签名 
我彻底的了解这个合约的全部内容,我同意接受这个奴隶的身体、财产的拥有权。在我的能
力所及,充分地关心他。我将提供他的安全、福利,像奴隶一样的控制他、训练他和惩罚他。
我了解在这种安排里,所内含的责任,我同意不损害奴隶,因为他是属於我的。并且我还了解
到,不管发生何种情况,我都能够随时取消这个合约。 
签名:

什么是正常?什么是变态?

從九二一地震開始,連續的天災人禍,及政治的動盪後,這一切已撕裂了美麗之島,台灣可說是成了「極苦台灣」,而跨年後有了「極樂台灣」,在一連串的情色血腥風暴中,國人似乎感到更不快樂與更不舒服,因為我們的社會除了病態,還變得更「變態」了。

近日有些文章,以強調「性少數族群」的性保障,「繽紛多樣的性文化」等,卻混淆了正常的性與病態的性,在此以精神醫學的診斷知識做個澄清。

SM(施虐受虐淫癖)是一種性疾患,一種病態,也是變態心理研究的領域。依照精神疾病診斷準則(DSM─IV系統),SM是「性癖症」的一種,而且此幻想、性衝動或行為,造成病人的痛苦、困擾,損害社會職業或其他重要領域,並存在有六個月以上。

通常個案多是生活在社會黑暗的角落,也少有求助醫療,性施虐受虐者和伴侶的關係,有可能導致謀殺或自傷,往往經由一些事件才暴露出來,如過去的「虐犬事件」即是一例。

或許在許多所謂「先進」、性研究成熟的國家,對弱勢的「性癖好者」的性人權予以保障與尊重,有所謂的「次文化」如SM文化,但畢竟仍是少數與偏態的一族群。如果個案本人並不因此而有痛苦、損害社會職業或其他重要領域,自我內在是「協調一致」、並無困擾,當然毋須醫治,成為所謂的「病人」,而即使是有「病識感」者亦少求助,故此病的流行率目前仍困難統計,雖有報導SM文化流行,在紐約蔚為主流,這在相對的多數下也只是極少數、偏態的一族群。

雖然大多數的「正常個體」卻也沒比較快樂,但如需一再追求達到極度的快感,以遊戲、怪異方式,或甚至嘗試藥物,以追逐所謂的high,很容易造成上癮的心理與行為,因此媒體與演藝人員實在毋須大肆報導。

而青少年如在追求時尚的心理、或模仿學習下產生流行效應,易遭受誤診或誤解,如因此造成社會文化快速變遷,形成多數的變態,那豈不成了極度異色的「極色台灣」?

變態性行為(心理疾病)帶來不快樂不舒服,如未來演變成流行,又真能進口國外的SM等文化,或治療方式,有助少數SM族的心理健康,減少國家社會因心理疾病而付出可觀的成本,或應值得鼓勵。

然而我們現在的社會、文化極需要的是多數的正常與健康,無論黃顯洲事件真相如何,期望落幕後,國人不會陷入迷惑與迷惘中,徒增許多不正常與錯誤的認知,反而更了解什麼是正常,什麼是不正常的?一起來創造健康的社會。 


虐恋者的社会处境



        由于虐恋者是性活动中的极端派,或者可以说是边缘派,它一直处于比同性恋还要困难的境地,因此在西方,许多同性恋群体提起虐恋者的公开身分,都会使用"第二次走出来"这种提法,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承认自己是同性恋者需要艰苦的思想斗争,需要蔑视他人看法的勇气,需要承受他人否定的压力,那么承认自己的虐恋倾向就要把这些过程重走一遍,而且要经过更艰巨的思想斗争,要有更大的勇气,要承受更大的压力。作为一个同性恋者,"走出来"已是一个很痛苦、很勇敢、很困难的行动,而虐恋者的公开身分还要更痛苦、更勇敢、更困难一些。
    
       一个有说明意义的事实是,虐恋者不仅抗议过一般人对他们的歧视,也曾抗议同性恋群体对他们的歧视。这是具有讽刺意味的:同性恋者因为被一般的"正常人"视为不正常而受到歧视,而他们当中的一些人却认为,同虐恋倾向相比,同性恋要"正常"得多,所以会歧视虐恋者。这简直是悲剧的材料。由此可见在一般人心目中,虐恋者是双倍的"不正常"。这不禁令人想起一位虐恋者所写的与金西交往的回忆录中的一件事:有一次,金西与他的同事讨论问题,同事提到"正常"这一概念,金西说,他不愿意听到这个词,在性活动中,无法区分正常与不正常,没有标准可以区分正常与不正常。这正是他在著名的性调查报告中表达过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思想:一切在生理上可能的性活动都没有理由认为是有害的。
    
       如果说同性恋一直被人认为是神秘莫测的,那么虐恋就一直倍受否定。在同性恋权利已经基本能够得到保证的美国,1991年初,波士顿警察在没有出示搜查令的情况下对一个固定举办虐恋活动的私人住宅进行了突击搜查,"娘娘腔"、"混蛋的艾滋病毒携带者"一类的骂声不绝于耳。当时有30位虐恋者在此活动,3位组织者被逮捕,常来此地的人的姓名地址被记入警方档案。后来其中的一人为此自杀。一家同性恋报纸不但没有抗议,反而在评论此事的文章中写道:"这种活动纯属浪费时间。希望我们的组织尽量不要把时间浪费在这种事情上。""这次搜查与男女同性恋无关。"(Thompson,xii) 由此可见,虐恋者不仅长期受到一般公众和警方的迫害,而且受到同性恋者的歧视。他们就像"没人愿意认领的杂种"。好多人还认为虐恋者应当部分地为艾滋病的传播负责。
    
       一件对虐恋法律地位影响最大的倍受争议的案件是发生在英国的斯班纳案件。在1987年,有4盘家庭录像带被兰卡县波顿地区 (Bolton,Lancashire) 的警方查获,它们是一场虐恋活动的录像。这些活动包括:阴茎被钉子钉在一块木板上;皮肤被外科手术刀多次划破,直至流血;图钉扎进阴囊;一束火柴头被绑在一个男人的乳头上,然后被点燃;一支钉子扎进阴茎,然后拔出,伤口流血;一个人的名字缩写字母被烧红的铁丝烙在一个人的下腹部。警方调查这一案件的代号是斯班纳行动 (Operation Spanner)。因此这一案件被传媒称为"斯班纳案件"。在长达两年的调查中,100多人被询问,42人被逮捕,11人被判刑,罪名是破坏公共道德及伤害罪。斯班纳案件的审判前后耗资250万英镑,成为迄今为止苏格兰场涉足虐恋活动的一个规模最大的行动,也是一场警方干预男同性恋虐恋活动的最昂贵的行动。
    
       英国1967年颁布的性犯罪法规定,发生在成年人之间的自愿的私下的同性恋活动受法律保护。但是法官兰特 (James Rant) 说,在现代社会中,在可以接受与不可接受的行为之间应当划一条界线。这个案件的判决援引了一个30年代的案例,在那个案件中,一位男性通过鞭打一位女性以获得性满足。在1990年12月19日,案件的审判结果是11人被判最高至4年半的徒刑,主要罪名是伤害他人身体,判决说,虐恋的冲动不能成为身体伤害的"正当理由";26人受到警告,因为他们使自己受到了伤害。1992年2月,此案在上诉法庭得到减刑,原判3年的减至半年,原判4年半的减至2年。
    
       斯班纳事件引起很大争议。有人提出,当事人均为成年人,所有的行为都是得到当事者同意的,地点是在私人住宅,并没有人受伤到需要上医院治疗的程度。事情的败露是因为活动现场录了像 (不是为商业目的,而是为私下使用)。由于此案的明显不公正,在英国乃至世界引发了关于公民自由权的讨论,国际互联网上至今还能看到对这一问题的争论。
    
       批评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这一案件涉及个人性取向及个人道德问题,以及个人意愿的自由应不应当包括施予和接受残酷行为和变态的愿望的问题。案件的判决说明,尽管沃芬顿报告 (Wolfenden Report,关于法律无权裁判个人道德问题的原则) 已有30年的历史,个人的性活动和性倾向仍旧是受到警方干涉的事情。
    
       其次,关于人对自己身体的处置权利问题。这次审判的效果是收紧了法律对身体的控制:涉及皮肤破裂 (割裂、穿刺) 以获得性快感的虐恋活动被视为非法。按照这一判决的逻辑,鞭打甚至性咬 (lovebites) 行为均应视为非法,因为它们都会导致皮肤破损,虽然对这类行为的判决在实际上是不可能的。虐恋者认为,这一判决的荒谬之处在于,与虐恋活动相对照,拳击、足球、橄榄球或整容手术往往会对身体造成更大的伤害,而后者在法律的眼中却是完全合法和自愿的身体伤害,仅仅因为这些活动是有所谓"正当理由"的。虐恋为什么就不可以被视为有"正当理由"和自愿的呢?在审判中,法官还对以美学意义为原因的身体穿刺 (身体装饰) 和以虐恋为原因的身体穿刺做了区分。虐恋活动为什么不可以被视为具有美学意义呢?被告申诉的理由之一是,此案没有受害人,因为双方是自愿的。但是法庭的观点认为,对于被加害身体的一方来说,不可能是自愿的,因此对受虐者要比照未成年者或不清醒者处理。然而,在橄榄球运动中,参加运动者受伤往往比虐恋活动中受的伤要重得多,在法庭看来,橄榄球运动员是清醒的,虐恋者反而是不清醒的。有虐恋者评论说:"这一案件涉及了人们对自己身体的权利的问题,它说明,我们对自己的身体没有权利随意处置,它使成年人变成儿童,其人身权利是被监护的。如果我们在这个社会里什么其他的事物也控制不了,我们总还可以控制自己的身体吧?"(Polhemus et al,129)
    
      第三,案件涉及文化规范问题。有人认为,斯班纳案件之所以遭到重判,原因之一在于它揭示了一个文化规范不愿接受的事实,即男性不一定天生就是主动的,女性不一定天生就是被动的。在虐恋活动中,性别和阶级的界线变得模糊不清,成为可以随意调换的东西。除此之外,虐恋还违反了生殖的规范,性感的欲望超越了生殖器官的范畴,将其他器官如耳朵、脚、乳头之类包括进来。
    
       第四,女权主义反检查制度组织、男同性恋权力组织和自由主义组织指出,在斯班纳案件中,对自愿的虐恋活动的判决的严重程度超过了对许多强奸、打老婆和殴打男女同性恋者的案件的惩罚量刑的严重程度。这是不公平的。估且不论虐恋中的暴力游戏与现实生活中真正的暴力有本质的不同,仅从同样的肢体伤害程度应当得到大致相同的惩罚这一点来看,对虐恋活动的重判也是极不公正的。
    
       最后,这一判决还涉及同性恋权利问题,由于这些虐恋活动参加者多为男同性恋者,有人指责这一审判为反同性恋倾向的回潮。辩护律师说,很难想像如果同样情形发生在异性恋者当中会引起诉讼。
    
       总之,斯班纳案件使人感到虐恋已成为各种形式的怪异与越轨性倾向的一个总的名称。这一案件揭示了虐恋者法律地位的不确定性,证明了虐恋是社会中受到歧视的一种亚文化。伍德沃德 (Tim Woodward) 是<>杂志的出版商和编辑。他说:"一直到1982年为止,如果你有某种特别性倾向,如恋物倾向、虐恋倾向,喜欢捆绑、统治屈从游戏或有易装倾向--这个名单包括人类的性活动系谱的很多方面--你就会被打入淫秽色情之列。淫秽色情原本无甚错处,但被打入其中会令人感到很不愉快。因此如果你有这些倾向,你或许就会以为你是唯一一个有这种倾向的人,你有什么地方不对劲。有这种倾向的人受到折磨,就像此前20年身为同性恋者或黑人的感觉一样。如果你是一名教师,你会因此丧失工作,被描绘成一个虐待儿童的罪犯。我是一个虐恋者。我认识几千这样的人。有850人参加我们的聚会,200-300人参加我们的俱乐部,25000人读我们的杂志。这群人在任何意义上都不属于不招人喜欢的人或者罪犯。"(Green,286)
    
      虐恋活动分子柯丽菲亚 (Pat Califia) 这样谈到虐恋者社会处境的困难:"如果一个人公开承认自己有虐恋倾向,就要面临求职歧视、街头暴力和丧失子女的监护权等情况。"一位橡胶服装女设计师说:"人们总拿橡胶服装这个话题调侃我,有的人心说,啊哈,她是一个变态分子,有可笑的性活动,穿橡胶服装。"(Gamman et al,188) 一位虐恋者的下列诘问反映出虐恋亚文化和虐恋者所面临的困难处境:"为什么人们不敢付诸实践?是因为难以找到虐恋伴侣 (极少有人敢于承认自己这种与众不同的倾向)?是因为有危险(比如说人在被捆绑起来的情况下难以保护自己)?还是仅仅因为大多数人不敢向他们自己承认有这种倾向?"(Marcus,46)如果我们观察门类繁多的性工作者 (娼妓、脱衣舞女、色情影视演员等) 就会发现,虐恋专业妓女比一般妓女感受到更大的压力,她们认为现行法律在惩罚她们,而不是保护她们。在英国,一位虐恋妓女与一个朋友合租一套房子有可能被指控为开妓院;而如果她自己单独租这套房子,她的同居朋友有可能被指控靠不正当收入生活。然而,在虐恋亚文化中,一个人单独工作是非常危险的。此外,由于性工作在一些国家是非法的,一位虐恋妓女在被强奸、被殴打或被抢劫时不能或很难去寻求警方的保护。因此虐恋性工作者同所有的性工作者一起,在国际社会不断发出强烈呼吁,争取她们这一职业的非罪化。
    
       许多人对虐恋活动的安全性表示担忧,传媒常常宣扬有人在这种活动中受伤,甚至致残。其中被认为最危险的性活动是阉割和自我窒息,它们会导致永久性肉体损伤和死亡。但是虐恋者争辩说,这种情况大多数是意外事故,不是有意为之。近年来,在西方世界中广泛开展起来的"安全性活动"运动中,一种与前述担忧截然相反的观点正在流行起来:这种观点恰恰是从安全角度对虐恋活动做出正面评价的。在虐恋者的游行活动中,他们打出来的标语口号就有:"虐恋是最安全的性活动。"在美国,虐恋者成立了许多标榜"安全性活动"的组织,其最据说服力的理由是,人在参与虐恋活动时可以完全不交换体液,或者说,虐恋活动不一定包括交换体液。一位双性恋虐恋者说:"我不得不用间接的途径来满足自己的双性恋冲动:通过幻想,以及与男人发生的非性交的虐恋活动。"(Weinberg et al,251)
    
      在艾滋病威胁日益增大的现代社会中,如果防止性病传播这一点得到特别的强调,那么虐恋的确可以成为染病危险性最小的性活动。有人甚至认为,虐恋活动是由于艾滋病的威胁才盛行起来的,因为虐恋活动是安全的。除了不必交换体液这一点之外,虐恋的性质还决定了它很少有可能发生在完全的陌生人之间。一位虐恋者说:"它完全是安全的。没有人会随便找一个人搞虐恋活动。虐恋不是这么个搞法。因为你必须知道对方想怎么做,你应当做些什么事。你需要对对方有相当多的了解。如果一个人对你说,想让你把她捆起来,她究竟是什么意思?是捆上呆三个小时,还是仅仅把她的两个手腕捆在一起?你如果刚认识一个人,你不会知道这些事。你们必须建立起相互的信任。你不能和一个才认识一星期的人做这些事。虐恋是一种深层关系。它至少要几个星期的了解。你只可以同一个好朋友玩虐恋游戏--如果你希望被捆起来鞭打,你会同一个陌生人做这种事吗?这样做简直是发疯。这种延迟的过程本身就很有趣--你遇上了一个人,关系慢慢发展起来。着急可不行。你不会因为这种活动得艾滋病。如果你穿上皮革服装,把各种各样的想像表演出来,你不会有危险。"(Green,291)
    
      有人认为,目前虐恋者所面临的社会处境是这样的:虐恋正在经历与保险套相类似的过程,人们对它虽然讳莫如深,隐而不露,但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很容易地买到一包保险套。同样,随便走进一家商店买到一套橡胶服装的日子也不会太远了。在当今的西方社会中,虐恋活动已经进入数以百万计的家庭和人们的想像空间。虐恋不再是可怕的或令人恶心的事情,而成为有好奇心的消费者可以随意尝试的一种活动。虐恋已经进入西方社会主流文化的视野之内。
    
    
    

有缘的人,懂得人看。

丢掉一些格式化的内容,一边当一个寻人贴,一边做一篇感悟,找人简单,找到心仪对的人,难。

我所追求的SM是种美学,但它不高于生活与生命。对我来说SM并不是简单一味地虐,而注重恋或者说是彼此给予的成就感,互相欣赏来给予的笃定与安全感,而这种极致的关系本身就是一种美感。

对SM关系的期望更多是心理上归属感的建立,皮鞭下的臣服远没有心灵归属来得震撼一些。身体有界限,而精神没有。 我们一看就知道“主人”和"S"的区别,这种关系下的人有时候要碰,其实很难,比婚姻要难的多,婚姻尚可用责任感家庭亲情等因素链接磨合,但SM这种就是合则幸,不合则命。

自己算是半个完美主义者,比较欣赏这种SM极致的关系, 所以在其中我们的关系不是简单的管教与限制,而是更高层次的支持与爱护。SM的关系是游戏还是刻骨的关系在乎于彼此的感觉,那么感觉这种事情就很难说了,我只能说任何事情不不动感情都做不好,一点一滴都是感情的流露,点点滴滴就是刻骨的集合。

撕伪装面具、纵光鲜华丽、折欲望教服、享内心砥砺!
光鲜的外表和华丽的地位---是一件虚伪的衣服---先把衣服脱掉再向下继续参读。

SM不是游戏,是主奴关系的定义,不要把你现实里高冷的资本当做用来讨价的砝码,在我眼里你的不可一世华丽光鲜都是供我享乐的添头,而你就是发泄与承受的本源。我的主奴是真正的主奴,是我支配你的权利,是你服侍奉献的义务。任你平时淑女端庄,任你平时高傲冷艳,任你平时强势桀骜。在我面前脱下你的伪装面具,彻底释放自己。渴望被征服,被凌辱,遵从自己的内心。这里是你的归宿。

当你幻想在夜深人静的某刻情不自禁地幻想被人踩在脚下,被玩弄的同时**已然一泄如;
当你穿着整洁的工作装,坐在明亮的写字楼里,双腿却若有如无地夹紧着穿着性感丝袜的双腿,渴望摩擦自己燃烧自己;
当你幻想早上醒来发现睡在主人腿边,起床做好早餐,将主人舔醒,跪等主人用完早餐再喂饱你之后,拴上链子带你散步;
当你被控制生活控制gao潮被支配任务而获得安全感,渴望打上印记完全归属;
当你迷恋去为主完成一件事情,哪怕是委屈自己换来主的愉悦;
当你从白富美矜持的身份沦落为**玩具,在堕落和黑暗的路上享受肆意的快感
………………
那么你就是我要找的人

禁忌是未成年、腥脏穿刺等。关于喜好,我想这也是两个人的事情,只要人是对的,都是可以互相磨合。初期我会给予你一定的选择权,慢慢引导你知道自己的边界,然后在这样的边界里尽情释放你,寻求你。

关于我自己:
80后,稳重、成熟。经验丰富,对各种项目熟络,不会造成永久身体伤害,同时保证安全卫生;.成熟严厉不失绅士温柔,严厉管教,控制,虐心的同时不乏宠爱,疼爱;认真,你若赤诚,我必不负

关于找寻的人:
1.本人不是颜控。
2.有完全敞开和奉献的觉悟与心理准备。
3.对私生活靡乱,二手公交车不喜,请勿扰。
4.有品质中上的生活水准,能体会人格切换落差。
5.相对成熟的心智及坚定的态度意志维持长期关系,并保持一定的生活轨迹。
6.你是自信的,有魅力的,可以在我面前低头,但一定要在他人面前昂首。

有很多时候不是不想打开心扉,只是心气儿在的时候人不在,人来了心气儿没了。最后送给所有在互相找寻的人一段《不死法医》中的话:
It's not the number of years we live that matters.Our lives just add up to a series of moments, we will never know when or where they will happen,but they stick with us, marking our souls forever.有多少年寿命并不重要,我们的生命是最美好时刻的集锦,我们永远不知道美好会在何时何地发生,但它们永远跟随我们,铭刻于我们的灵魂中 。

如果你认真看完,觉得我找的人就是你,联系QQ1512766762,期。